“省里关于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犹如一支强心针,将有助于我市绿色建筑业的进一步发展,也将为我市市民居住设施带来全新的变革。我们将于2015年同步实施‘绿标’工程。”昨日,市城建部门负责人表示。 日前,《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发布,根据《方案》要求,201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2020年,全省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居住者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005年,我市启动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各级政府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等措施,鼓励绿色建筑发展。市政府先后印发了《连云港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等。从2008年3月开始,我市规定有热水需求的12层及以下新建民用建筑必须统一设计、统一施工,与建筑物同步验收太阳能热水系统。经过近年来的持续推动,我市绿色建筑稳步推广,新建建筑的节能率不断提升。 大力推动地源太阳能、地热、地下水源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是我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的有效途径之一。2012年,我市从全国100多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被住建部和财政部联合授予“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称号,并获得补助资金5000万元。今后两年内,我市还将新建和改造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总建筑应用面积约200万平方米。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已建成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项目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项目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根据权威部门的测算,我市已经建成的可再生能源建筑一年节约标准煤12.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86万吨,接近于花果山景区内植被一年的二氧化碳吸收量。 下一步,我市将依据国家和省绿色建筑行动有关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当地气候特点,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当地绿色建筑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由于省里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细节还未出炉,待正式确定后,我市还将在绿色建筑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运行节能监管、节约型城乡建设等领域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